全文|碧波深處有中華——中國在南海領土主權海洋權益的歷史和法理依據-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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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08/21 10:37:49
    來源:新華社研究院

    全文|碧波深處有中華——中國在南海領土主權海洋權益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字體: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南海諸島歸屬中國是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內容

      一、戰后國際秩序明確南海島嶼領土歸屬中國

      二、中國收復南海諸島是國際法賦予反法西斯侵略戰勝國的權利

      三、中國依法恢復行使南海諸島主權得到國際承認

      第二章 部分聲索國升級南海爭端挑戰戰后國際秩序

      一、非法侵占島礁:部分聲索國侵犯中國領土主權

      二、加快油氣探采:部分聲索國掠奪南海自然資源

      三、挑戰正常維權:部分聲索國不斷挑釁滋事

      四、歪曲輿論認知:部分聲索國搬弄是非混淆視聽

      五、推動國內立法:部分聲索國挾仲裁案謀取更大利益

      第三章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綿延千年

      一、歷歷可考的發現命名確定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二、跨越千年的開發經營彰顯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三、綿延不斷的有效管轄鞏固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第四章 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擁有堅實法理依據

      一、中國人最早發現和開發南海諸島,符合國際法“通過發現和先占取得領土主權”原則

      二、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獲得廣泛的國際承認,符合國際法有關領土取得的“禁止反言”原則

      三、菲律賓等域內國家以所謂“地理鄰近”侵占南海島礁,違反國際法相關原則

      四、中國主張在南海的海洋權益,符合國際法“陸地統治海洋”原則

      五、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受到國際法保護

      結 語

      編寫說明與致謝

      前 言

      80年前,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和平的陽光再次普照大地。

      此后,中國政府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所作出的明確規定,收復南海諸島。

      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曾非法侵占中國南海諸島,中國人民對此進行了英勇抵抗,并在斗爭中承繼先人對南海諸島的開發與管轄。

      隨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和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推進,中、美、英三國于1943年12月發表《開羅宣言》鄭重宣布,日本必須將所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1945年7月,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其中第8條明確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南海諸島回歸中國,是“二戰”后國際秩序和相關領土安排的一部分,受到《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護。否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就是對“二戰”后國際秩序的否定,就是對國際法的公然違背。

      80年后,昭昭青史仍在,鑿鑿證據如山。

      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并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益, “二戰”結束后的數十年間沒有任何國家提出異議。

      而如今,本是商舟漁船自由航行之處,卻波詭云譎。

      2025年2月18日至20日,菲律賓2架C-208型機、1架N-22型機非法闖入中國南沙部分島礁附近空域,1架C-208型機非法闖入中國黃巖島領空。菲C-208型機多次擅自改變飛行高度,218秒降高920米,以不專業、危險的方式,蓄意近距穿越中國在空中正常巡邏直升機的高度層,險些引發??詹粶y事件。

      這樣的沖突屢屢在南海發生,已近乎成為常態。曾經長期平靜的南海,變得越來越不平靜了。

      隨著美國糾集盟伴國家對中國實施戰略遏制,菲律賓等部分聲索國與域外大國內外勾連,挑起事端,本是和平、合作、友好的南海,被“污染”成了充斥沖突對抗的地緣政治競技場,南海爭端朝著擴大化、國際化、復雜化方向發展。

      中國政府一貫堅持與有關的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解決領土主權重疊的爭議。中國和越南通過談判協商劃定了兩國在北部灣的海上界線,這是中國奉行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睦鄰友好的周邊外交政策,以及踐行國際法、維護國際法最好的例證。

      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中國始終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通過制定規則和建立機制來管控爭議。這是中國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的最大堅守,是中國踐行國際法治的成功實踐,也是管控和化解南海問題的必由之路。

      碧波深處,叢嶼星羅棋布。

      水天邊際,猶有中華河山。

      南海,是中國人民的“祖宗?!?,也是中華民族海洋文明的生動見證。海洋孕育了生命、聯通了世界、促進了發展。展望未來,中國將繼續秉持“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做海洋和平的維護者、海洋秩序的建設者、海洋合作的推動者、海洋發展的貢獻者,讓南海成為造福地區各國人民的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合作之海。

     第一章 南海諸島歸屬中國是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內容

      溯本清源,方能以正視聽。

      銘記歷史,方能繼往開來。

      2025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80年前,作為戰后國際秩序與世界格局的一部分,中國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奠定戰后國際秩序的國際法律文件,恢復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

      這是對日本軍國主義和西方殖民主義以非法方式侵占中國領土的全面否定,是對中國享有南海諸島主權與海洋權益的尊重與確認。

      1945年,中國人民在經歷了14年浴血奮戰,付出3500多萬軍民傷亡的巨大民族犧牲后,與世界人民共同取得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作為“二戰”勝利的決定性國家和戰后國際秩序的奠基者,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本身就是戰后國際秩序和相關領土安排的一部分。

      一、戰后國際秩序明確南海島嶼領土歸屬中國

      在中國三沙市永興島上,一塊高約70厘米、寬約50厘米的石碑朝著大海,歷經70多年的洗禮,如今依然莊重醒目。石碑正面上書四個紅漆大字: “南海屏藩?!北谋趁骁澘讨?“海軍收復西沙群島紀念碑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張君然立?!?/p>

      這座石碑定格了中國在“二戰”后依法恢復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的歷史瞬間。1946年11月,中國廣東省政府受命組織力量南下接收被日軍侵占的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11月24日、12月12日,中國政府工作人員分別完成接收進駐西沙、南沙群島,并在島嶼重立碑石、測繪島圖、踏勘資源、舉行接收儀式,在蔚藍的南海深處向全世界宣告中國對西沙、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

      恢復中國對南海諸島主權,是戰后國際秩序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何處置日本在二戰中非法侵占的他國領土,對實現戰后亞太地區和平穩定至關重要?!堕_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對于被日侵占的他國領土的處理原則和基本方針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1943年11月,中國、美國和英國三國政府首腦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簽署了《開羅宣言》,提出“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1945年7月,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即將全面勝利之際,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明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可以領有之小島在內”。

      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后,侵占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的日本駐軍撤退到海南榆林港,向駐扎在此的中國駐軍投降。

      二、中國收復南海諸島是國際法賦予反法西斯侵略戰勝國的權利

      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戰場是反抗日本法西斯侵略的主戰場,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東方主戰場。中國人民的抗戰,大量消耗和削弱了日本軍國主義的戰爭實力,長期打擊并牽制了日本大部分陸軍和大量海軍,使日軍未能輕易冒險北進或南下,從而減輕了蘇聯和美、英等國的壓力。太平洋戰爭爆發后,中國戰場繼續吸引和滯留日本陸軍的主要兵力?!岸稹睍r期,美國與日本還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過激烈的??諔鸲?。

      中國收回南海諸島主權是反法西斯侵略勝利的正當權益。中國戰場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東方主戰場??谷諔馉庨_始時間最早,持續時間最長,抗擊和消滅日軍最多,付出代價最大,對徹底戰勝日本法西斯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在日本戰略進攻、中國戰略防御期間,中日雙方投入總兵力達400余萬人,戰線長達1800多公里,戰火遍及中國10多個省區,戰區面積約160萬平方公里,被卷入戰爭的中國人口達4億之多。中國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付出了巨大犧牲,依據國際法完全有資格要求歸還被非法占領的領土。

      中國收回南海諸島主權符合國際法“物歸原主”原則。依據國際法,戰時占領不構成領土主權的轉移, 非法侵占他國領土必須“物歸原主”。作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戰勝國,中國享有收回被日本非法侵占的領土的權利。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在被日本入侵占領前屬于中國。日本戰敗投降后,理應“物歸原主”,歸屬中國。

      中國收回南海諸島主權得到國際條約確認。旨在解決戰后日本作為戰敗國的領土及國際地位問題的“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舊金山和約”)于1951年9月8日簽署,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該和約申明“日本承認朝鮮半島之獨立,放棄臺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島嶼的主權”,其中第二章“領土”部分第2條第6款規定“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之所有權利、名譽與請求權”。

      中國是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最大受害國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四大戰勝國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卻未被邀請出席舊金山會議。對此,中國政府1951年8月15日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長周恩來關于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宣布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向為中國領土”,反對“舊金山和約”雖然規定日本放棄對南海有關島嶼的一切權利卻不提歸還主權問題,重申有關島嶼在日本投降后“已為當時中國政府全部接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有關島嶼的主權“不受任何影響”。

      1952年,日本政府正式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與要求。同年,由時任日本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簽字推薦的《標準世界地圖集》第十五圖《東南亞圖》,把和約規定日本必須放棄的西沙、南沙群島及東沙、中沙群島全部標繪屬于中國。1972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中,日本重申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再次確認了南海諸島屬于中國的事實。

      三、中國依法恢復行使南海諸島主權得到國際承認

      1946年5月23日,中國政府派出海軍抵達東沙群島,設置氣象臺。8月15日增派整編第64師一個排登島駐守。同年11月24日進駐西沙群島永興島。12月12日南沙群島接收人員在太平島舉行接收南沙群島升旗典禮。自此中國完成了南海諸島的收復工作,并在島上派兵駐守,設立了各類軍事、民事設施,從法律和事實上恢復了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

      主要大國認可中國對南海諸島恢復行使主權。1946年11月至12月,中國政府指派林遵上校等高級軍政官員,乘坐“永興”“中建”“太平”“中業”4艘軍艦,分赴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舉行儀式,重立主權碑,派兵駐守。中國政府用上述4艘軍艦名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4個島嶼進行重新命名。中國此次行動得到了美國麥克阿瑟將軍的支持,史料顯示,中國軍政人員正是乘坐美國提供的4艘軍艦赴西沙和南沙群島舉行接收儀式。

      此后,美國通過外交詢問、申請測量、通報航行飛越計劃等方式,顯示了其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主權的立場。1957年至1961年2月,美軍駐菲律賓的空軍人員在黃巖島及南沙群島區域實施海圖測量及氣象調查時,曾多次向中國臺灣當局提出申請,這表明美國認為這些島礁的主權屬于中國。中國還曾在南沙群島有關島礁上接待過美國軍事人員。同期美國出版的地圖和書籍等,如1961年版《哥倫比亞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辭典》、1963年版《威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1971年版《世界各國區劃百科全書》,均確認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

      蘇聯部長會議大地測量和繪圖部1952年編制的《中南半島和印度尼西亞圖》中,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名稱全部使用中文發音的音譯,并用括號標注了“中國”的縮寫。

      國際組織認可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也得到國際組織的普遍承認。如1987年3月17日至4月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4次會議討論了該委員會秘書處提交的《全球海平面觀測系統實施計劃1985—1990》,建議將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納入全球海平面觀測系統,并將這兩個群島列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執行該計劃,中國政府被委任建設5個海洋觀測站,包括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各1個。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在“二戰”結束后得到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其根本原因在于南海諸島回歸中國,是戰后國際秩序和相關領土安排的一部分,受到《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護。

      否認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就是對戰后國際秩序的否定。

     第二章 部分聲索國升級南海爭端挑戰戰后國際秩序

      沖闖、占礁、對峙、驅離 … …

      自20世紀70年代南海發現大量油氣資源以來,菲律賓、越南、文萊、馬來西亞等南海聲索國,不顧中方一再勸阻和警告,持續制造各類占領南海無人島礁、掠奪南海海洋資源等鬧劇。特別是2020年以來,在美國等域外大國的鼓動支持下,菲律賓通過實施“灰色地帶”戰略,持續對抗中國在南海的合理合法維權行動,以“弱者敘事”策略塑造對南海議題的錯誤認知,打著落實國際法的旗號推動菲國內海洋立法,美化自身對中國南海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的非法侵占。

      菲律賓等部分國家圍繞南海問題開展一系列不負責任的行動,將南海爭端升級到接近“準軍事行動”的級別,甚至將南海局勢推向“沖突甚至戰爭的邊緣”。

      一、非法侵占島礁:部分聲索國侵犯中國領土主權

      20世紀70年代南海發現大量油氣資源后,菲律賓、越南等國加快武力侵占中國南海島礁的步伐,南海島礁之爭激化。越、菲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并大興土木、部署武備,為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所禁止。

      越南在其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海島礁上持續強化軍事部署。近年來,越南加快在其非法侵占的南沙島礁上增加軍事部署,增強軍事投射能力。越南以此進一步提升了它在南海實現其軍事戰略的可能性,面積不斷擴大的侵占島嶼與越南南部“S”形海岸線構成了越南相對完整的服務體系,有利于其“以點控面”,利用地理優勢發揮小噸位艦艇的作戰靈活性,形成在海上的有效對抗。

      菲律賓持續加強在其非法侵占的南海島礁上的軍事設施建設。2022年起,菲律賓明顯加快了在其侵占的中業島、西月島、馬歡島、北子島上的軍事設施建設。2022年3月,菲律賓在馬歡島建造一個新的直升機停機坪。5月,菲律賓海岸警衛隊在西月島、馬歡島、北子島建立了指揮觀察站,提升了對南海的海域探測監控能力。這些指揮觀察站被用于監測周圍的船舶,并向菲律賓海岸警衛隊國家總部通報信息。2022年6月,菲律賓在中業島建立了一個海岸警衛隊工作站,并完成了長1300米、寬100米的混凝土飛行跑道的建設。

      此外,馬來西亞在彈丸礁建設了一個海軍基地。在外部力量的幫助下,菲、越等部分南海當事國或在其侵占的中國南沙島礁上開展設施建設和軍事部署,或增加居民數量、擴大島嶼設施功能,其根本目的在于向世界展現并鞏固其對所侵占的中國南海島礁已擁有所謂的“主權”。

      二、加快油氣探采:部分聲索國掠奪南海自然資源

      自南海發現巨大的油氣資源以來,菲律賓、越南等國出于對油氣資源的窺探,通過“海上爭主權、海底爭資源”,持續加大對中國南海島嶼的主權聲索,非法攫取南海資源。

      部分南海聲索國通過在南海爭議區域非法攫取油氣資源,實現了從過去依賴進口原油到對外出口石油的結構性轉變,是實實在在的獲益者。面對豐富油氣資源所帶來的巨額財富,南海聲索國不顧中國的警告與反對,持續加大油氣資源盜采力度。

      中國、菲律賓于2018年簽署《關于油氣開發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建立起政府、企業共同合作參與油氣開發的“雙層結構”磋商機制。但中菲油氣領域合作受到菲憲法限制和海上有關爭議的制約,菲于2022年停止和中國在南海的油氣合作談判。同時,菲律賓駐美大使2024年3月提出,菲律賓正尋求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和其他盟友合作,開發南海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

      三、挑戰正常維權:部分聲索國不斷挑釁滋事

      2024年9月14日,中國南沙群島仙賓礁。

      在試圖以坐灘方式強占仙賓礁屢遭失敗后, 菲律賓海警“特蕾莎·馬格巴奴阿”號船在非法滯留近5個月后,面對強大的各方壓力,最終撤離該水域。

      “特蕾莎·馬格巴奴阿”號非法滯留中國仙賓礁,是企圖復制25年前菲律賓“馬德雷山”號軍艦非法“坐灘”滯留中國仁愛礁的伎倆。1999年5月,菲律賓“馬德雷山”號以船只遭遇擱淺無法行駛,需要零部件來修理船只為由在仁愛礁西北側潟湖坡“坐灘”。25年來,破敗不堪、銹跡斑斑的“馬德雷山”號長期有人看守,艦上人員焚燒和棄置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如一顆毒瘤污染著潔凈清澈的南海水域。

      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菲律賓先后實施了34次較大規模的南海侵權行動,包括非法捕魚、侵闖中國海域、非法侵登無人島礁等。菲方的行為侵犯了中國領土主權,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共識,嚴重破壞地區和平穩定。

      菲律賓把目光聚焦在中國仙賓礁、牛軛礁、鱟藤礁等一些南海無人島礁,通過挑起局部沖突的方式,開展自我賦予合法性且低于爆發戰爭門檻的挑釁行動,不斷抬高中國與其地緣政治競爭的代價,迫使中國在不勝其煩、“多害相權取其輕”中做出菲律賓所期待的利益退讓,從而達到變相占礁的目的。

      四、歪曲輿論認知:部分聲索國搬弄是非混淆視聽

      2024年3月5日,中國南沙群島仁愛礁。

      菲律賓2艘海警船、2艘運補船強行闖入仁愛礁臨近海域,試圖向非法坐灘的菲律賓軍艦運送包括船體加固建筑材料在內的各類物資。菲律賓海警船只無視中方警告,故意沖撞中國正常執法海警船只,發生輕微剮蹭。

      然而,這一事實清楚、責任完全在菲律賓一方的南海爭端事件,在菲律賓與美西方主要媒體的報道中則被歪曲成了“中國船只惡意沖撞菲船只”“中國海警水炮沖擊菲律賓運補船”“剮蹭受損的菲律賓艦船抵抗中國入侵”等具有視覺沖擊力的虛假敘事,不斷把菲律賓裝扮成南海爭端的“弱者”,試圖誤導國際社會對當前南海爭端的認知。

      這是菲律賓南?!盎疑貛А睉鹇灾械闹匾獌热荨?“弱者敘事”策略。菲律賓故意忽略南海爭端的歷史經緯與國際法理,避而不談菲律賓出于攫取南海油氣資源侵占中國南海島礁的歷史事實,而是“以非常專業的新聞傳播技巧將中菲南海爭端的國際話語聚焦到了更具多元話語效應且能夠產生廣泛傳播力的感性事件上”,通過利用西方國家以南海問題塑造中國所謂“修正主義”身份的國際輿論環境,構建菲律賓所謂“反抗中國強者”的國際話語體系, 發起南海爭端認知領域的“敘事戰爭”。

      五、推動國內立法:部分聲索國挾仲裁案謀取更大利益

      2024年11月8日,馬尼拉。

      備受爭議的菲律賓“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正式頒布。這兩項法案粗暴地將中國黃巖島及南沙群島部分島礁非法納入菲律賓領土范圍,嚴重背離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的核心要義,暴露出菲律賓在南海擴張領地的野心。事實上,1898年《美西和平條約》(《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關于菲律賓外圍島嶼割讓的條約》(《華盛頓條約》)與1930年《關于劃定英屬北婆羅洲與美屬菲律賓之間的邊界條約》(《美英條約》)等三個國際條約,已從國際法層面明確菲律賓共和國領土范圍。而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根本不在菲律賓領土范圍之內 。

      “西班牙應將稱為菲律賓島嶼(Philippine Islands)的群島(archipelago)和包括(Comprehending)在以下界線內的島嶼割讓給美國:這條線從西到東沿著和或靠近北緯20°線并穿過可通航的巴奇海峽的中央,從格林尼治東經118°到127°子午線;然后沿格林尼治東經127°子午線至北緯4°459線,再沿著北緯4°459線至它與格林尼治東經119°359子午線的交叉點,然后沿格林尼治東經119°359至北緯7°409線,再沿北緯7°409線至它與格林尼治東經116°子午線的交叉點,然后沿一條直線至北緯10°線與格林尼治東經118°子午線的交叉點,再沿格林尼治東經118°子午線至起始的一點?!?/p>

      —1898年《美西和平條約》(《巴黎條約》)第3條

      近年來,中國和東盟一直就推動“南海行為準則”開展談判磋商。面對來自中國的強烈反對,菲律賓依然強行推動國內海洋領域立法,更深層次的圖謀是以落實國際仲裁庭南海仲裁結果為名,為其繼續非法侵占中國南海島礁提供所謂的法理依據,增加中國以談判協商妥善解決南海爭端的難度。這勢必將嚴重破壞“準則”磋商氛圍,加深相關當事國在南海爭端上的立場對立,挫傷了達成“南海行為準則”的信心,拖累域內國家維護南海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動力。

     第三章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綿延千年

      從中國東漢時期(公元25年—220年)的《異物志》,到北宋時期(公元960年—1127年)設水師在南海巡邏;從明朝永樂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的28年時間里,受官方委派的鄭和率中國船隊巡視南海,到500多年前形成且沿用至今的中國漁民《更路簿》;從1868年出版的英國海軍部《中國海指南》到1933年在法國出版的《彩繪殖民地世界》……

      中國政府有效管轄南海、中國漁民耕作經營南海、中華海洋文明厚植南海的翔實史料一再證明: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并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一、歷歷可考的發現命名確定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中國大量從官方到民間保存完整的史料表明,在公元1世紀,中國官方記錄中就明確記載,包括政府官員在內的中國人在南海航行或生產實踐中發現南海諸島。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隨著中國人對南海認識的逐步加深,對南海諸島的命名也由泛稱細化為專有名稱。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海諸島。早在西方地理大發現的1400多年之前,勇于探索的中國人就通過航海發現了南海諸島,將其命名并記錄在文獻中。此后的1000多年時間里,中國人通過航海實踐不斷完善對南海及南海諸島的方位、里程、航路和地理形勢的認識。

      中國官員楊孚在《異物志》(約成書于公元76年—88年)中記載了將南海諸島命名為“漲海崎頭”,比越南聲稱的其發現西沙群島的15世紀至少早1400年,比菲律賓聲稱的其發現南沙群島的1947年早近1900年。事實上,在更早的中國西漢時期(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中國就開辟了從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經由南海前往印度洋的“海上絲綢之路”。

      隨著航海事業的發展及生產實踐的逐漸增多,中國人對南海諸島的認識逐步加深,對南海諸島的命名也由“漲海崎頭”這一泛稱逐漸演變為對東、西、中、南沙群島的專有命名,并被記錄在中國歷代文獻中。從10世紀起,中國百種以上的各類文獻中多將南海諸島命名為“長沙”“石塘”。

      南海是中國漁民的“祖宗?!?。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漁民的認知中,南海是他們和祖先賴以生存的地方,賜予他們豐富的漁獲,因此將其稱為“祖宗?!?。同時,漁民在耕海牧漁的生產實踐中,通過口口相傳和簡單記錄,賦予南海諸島各具特色的“乳名”。

      位于中國海南省的潭門鎮, 是海南島通往南海諸島最近的港口之一,時至今日,仍是西、南、中、東沙群島作業漁船后勤給養基地和深遠海魚貨的集散地。在不少當地漁民中,今天仍然傳承著《南海航道更路經》,也被稱為《更路簿》 —數百年來當地漁民根據生產實踐經驗形成的航海指南。

      從明代初年開始出現的《更路簿》中,中國漁民就對南海中136個島礁進行了命名,如稱西沙群島的永興島為巴峙,稱南沙群島的太平島為黃山馬峙等。

      西方早已接受中國對南海諸島的命名。中國對南海諸島的命名被西方官方、民間以音譯方式使用,長期影響著西方人對南海的認識。

      19世紀中葉,英國測量艦“里夫爾曼”(Rifleman)號到南海地區進行測量,并在英國出版的《中國海指南》一書中記載,鴻庥島為Namyit、景宏島為Sin Cowe等,其命名方式顯然是從中國漁民習慣稱呼的“南乙”“秤鉤”等音譯而來的。

      二、跨越千年的開發經營彰顯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從輝煌千年的“海上絲綢之路”,到從南海沉船中出土的文物,再到南海島嶼上的遺跡遺存……中華兒女2000多年來在南海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一個個鐵證,有力地彰顯著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聯通世界的“海上絲綢之路”從南海走過。從古至今,商貿始終是聯通不同地區的驅動力。起源于中國西漢時期(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興盛于隋唐時期(581年—907年)的“海上絲綢之路”不僅是聯通中國與世界的海上貿易通道,更見證了中國綿延千年的南海開發歷史。

      一艘艘商船從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的港口出發,滿載著貨物在南海上航行……中國學者認為,“海上絲綢之路”可分為“東海絲綢之路”和“南海絲綢之路”兩條海路,其中“南海絲綢之路”即以南海為起航點,以絲綢、陶瓷、珍珠等為貿易特征,由中國南海連接東南亞、南亞、中東地區直至歐洲。

      長河湯湯,“遺珠”無殤。

      一些中國商船不幸在南海沉沒,它們雖是歷史的一瞬,卻意外永恒地記錄了中國先民對南海的開發。在中國海南的南海博物館三層,展出著考古工作者從南海西北陸坡兩處沉船遺址中發掘的400多件文物,其中,產自中國景德鎮的琺華彩瓷器在水下沉睡數百年,卻依然熠熠奪目。

      南海是中華文化的傳播之海。南海不僅是一條航路、一個漁場,更連接起不同文明、豐富著人類共享,在2000多年的時間里,它將文化、商貿、對話聯系在一起,向世界傳播中華文化。

      15世紀,明代的中國站在大航海時代的前沿。1405年—1433年的28年時間里,受官方委派的鄭和率中國船隊通過南海七下西洋,將當時中國的科技、文化等帶到“海上絲綢之路”的沿線地區,并將當地的香料、動植物等帶回中國,成為南海友誼合作的橋梁。

      數百年來,中華文化由中國沿海地區的先民經南海傳播到周邊國家。在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等東南亞國家尚未以現代國家形式出現時,中國東南沿海的百姓通過南海乘船前往這些地區,在他們的認知中,這是國土之內的謀生。而在這些東南亞國家,時至今日,不僅有大量華僑華人,更有中華文明特色的建筑、街區,這些建筑與中國海南等地的建筑風格一致。

      歷史遺跡證明中國先民在南海耕海牧漁留居島礁。中國考古工作者數十年來在南海部分島嶼發掘出眾多中國不同歷史時期的遺址遺存,無可辯駁地印證了中國開發經營南海的歷史。

      20世紀70年代,中國考古工作者在西沙甘泉島上發現了一處唐宋時期居住址并對其進行發掘,出土一批唐宋時期的瓷器、鐵鍋殘片、鐵刀、銅飾件等島上居民的日常生活用具。同時,考古工作者還發現鳥骨和有敲砸痕跡的螺殼堆積等人類食用后集中拋棄形成的遺跡。中國考古工作者認為,甘泉島唐宋遺址的發現和發掘,證明中國漁民早在唐代就在島上延續居留,從事開發生產活動。

      1992年,中國歷史學家王恒杰教授歷時33天赴南沙群島勘察,其間,發現了戰國到秦漢時期的劃紋硬陶、東漢時期的五銖錢、唐代的陶甕、宋代的青瓷片、明清時期的青花瓷殘片,還有“嘉慶通寶”“道光通寶”“咸豐通寶”等錢幣及清代鐵錨。這些文物皆為中國先民最早開發南海,并世代把南海作為自己生產、生活的一個領地提供了無可爭辯的物證。

      三、綿延不斷的有效管轄鞏固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從納入版圖設立行政區,到派遣水師進行防衛,再到委派官員修建設施……南海及南海諸島不僅是中國人民生產、生活的家園,更留下了中國歷代政府持續、和平、有效管轄的印記。

      納入版圖,設立行政區。中國古代文獻清晰記載,不遲于公元8世紀起,中國政府就已將南海諸島劃歸海南瓊督府(今中國海南?。?管轄。此后,中國歷代政府持續管轄的同時,在各類官方繪制的地圖中,將南海諸島完整納入中國版圖。

      在中國官方編纂的記錄13—14世紀歷史的《元史》中清晰地記錄了元代疆域已包括南沙群島。14世紀后,中國政府明確把南海諸島列入廣東省瓊州府萬州(今海南省萬寧、陵水縣)管轄。在不同時期的地方史志中,均表述有“萬州千里長沙、萬里石塘”。

      中國留存的官方地圖中,南海及南海諸島被納入中國疆土。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天下全圖》、1810年《大清萬年一統地理全圖》等還清晰地在中國政區版圖上標繪了四沙群島。

      派遣水師,巡邏南海。軍事存在是彰顯中國對南海諸島享有主權并擁有南海歷史性權利的重要方面。1000年前,中國政府就已派遣水師巡視南海及南海諸島,捕捉盜賊、維持治安。

      在1023年出版的記錄當時中國政府軍事制度和國防大事的《武經總要》中,清晰記載了中國水師在南海及南海諸島巡邏的歷史。此后,更多的中國史書記載了中國水師巡視南海諸島的史實。1909年4月,中國政府派遣廣東水師提督李準率170余名海軍官兵,巡視西沙群島,查勘、命名了15座島嶼,每座島嶼均立碑豎旗,重申中國對西沙群島的主權。

      測量天文,修建設施。中國政府數百年來持續不斷地對南海及南海諸島進行調查測量,并在南海諸島設立天文、氣象觀測點,證明中國中央政權對南海諸島實行了有效統轄。

      700多年前,中國政府派遣中國古代著名天文學家郭守敬主持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四海測驗”?!对贰酚涊d,郭守敬將南部測點選在了“南海北極出地15度”,從元制換算為現在的360度制,相當于北緯14度47分。中國學者認為,受當時科學技術所限,郭守敬測量的大部分測點都有1度左右的誤差,北緯14度47分加上1度,其天文觀測點的位置正在西沙群島。

      中國政府在實踐中行使調查測量專屬管轄權。1883年,德國船舶在西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開展調查測量活動,清政府獲知后,即刻向德國政府提出抗議,德國政府不得不停止非法活動。1936年,根據香港遠東氣象臺會議的建議,中國政府在西沙群島建成氣象臺、無線電臺與燈塔,建立與島外各地的聯絡,并保障航經此處的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四章 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擁有堅實法理依據

      法者,治之端也。

      從國際法的角度看,南海爭端主要指由于周邊國家非法侵占部分南沙島礁導致的領土主權爭端和以海洋劃界為主要內容的海洋權益爭端。越南、菲律賓等國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引發了與中國的領土主權爭端。南海周邊國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主張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管轄海域,從而在海岸相鄰或相向國家之間產生海域劃界問題。圍繞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爭端,又衍生出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的保全和保護等系列問題。

      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具有堅實的法理依據,包括先占、有效管轄原則、禁止反言規則及其他有關領土取得的國際法原則。

      一、中國人最早發現和開發南海諸島,符合國際法“通過發現和先占取得領土主權”原則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是歷史上確立的。2000多年來,中國通過行政設治、水師巡視、資源開發、天文測量、地理調查等手段,對南海諸島和相關海域進行了持續、和平、有效地管轄。

      在國際法上,發現與先占是國家取得領土主權的最重要法律依據之一。在尚未形成現代領土主權概念的古代,最早發現、命名南海諸島并在其上居住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重要的國際法意義。

      從國際法發展的過程來看,中國對南海諸島的發現、先占并實行有效的行政管轄,足以證明中國對南海諸島享有無可爭辯的領土主權。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西漢時期,中國人民就在南海航行,并在長期實踐中發現了南海諸島。中國不但最早發現了南海諸島,而且還在開發利用南海的歷史過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對固定的南海諸島命名體系,如將島和沙洲稱為“峙”,將礁稱為“鏟”“線”“沙”,將環礁稱為“匡”“圈”“塘”,將暗沙稱為“沙排”等。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的命名,部分還被西方航海家引用并標注在一些19—20世紀權威的航海指南和海圖中。

      國際司法實踐表明,一國人民長期在某個區域生活或進行經濟活動,對確定這個地區屬于這個國家具有重要意義。1953年,國際法院在曼基埃和??死锖伤拱傅呐袥Q中就指出,英國人在這兩個島嶼上世代居住的事實,是這些島嶼歸屬英國的明證。而中國在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島礁長期居住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足以取得對南海諸島的原始主權。在此基礎之上,中國歷代政府通過行政設治、水師巡視、資源開發、天文測量、地理調查等手段,對南海諸島和相關海域進行了持續、和平、有效的管轄。在長期歷史過程中,中國確立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中國人民早已成為南海諸島的主人。

      二、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獲得廣泛的國際承認,符合國際法有關領土取得的“禁止反言”原則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在20世紀前未遭遇任何挑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中國收復南海諸島并恢復行使主權,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承認南海諸島是中國領土。而如今,一些國家卻將昔日親手簽署的聲明貶作廢紙。這些銘刻在歷史檔案中的國家承諾,恰似國際法長河中的“禁止反言”界碑,在時空坐標上標記著信義的天平。

      在涉及國際法的領土取得問題時,“禁止反言”原則意味著,曾承認過一國對特定領土擁有主權權利的國家,將不得再否認這一權利?,F代的國際規則實際上就是在歷史上無數次的外交交涉的結果、聲明、承諾等的基礎上形成的。今天討論南海問題,必須立足于至今為止的歷史沿革。

      20世紀70年代以前,南海周邊國家及國際社會從未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海洋權益提出過異議,也不存在南海爭端。比如,20世紀30年代,法國入侵南沙群島時,不僅中國提出強烈抗議,日本也認為南沙群島“應為中國所有”,且認為中國漁民“早已以該島嶼為遠洋捕魚之基地”。20世紀50年代,菲律賓曾明確承認南沙群島不屬菲方所有,菲方對南沙沒有主權要求。越南統一前,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也承認“根據越南方面的資料,西沙和南沙群島應當屬于中國領土”,并在其出版的教科書和地圖中將南沙標注為中國領土。

      然而,有些國家近年來卻出爾反爾, 公然置國際法有關規則于不顧。如菲律賓無視承諾,轉而將糾紛訴諸司法程序、執意提起仲裁的做法構成“禁止反言”,嚴重違反國際法。相關國家種種的“兩面”做法,使人們不得不懷疑,他們不是出于公心、不是基于國際法, 而是另有所圖。

      三、菲律賓等域內國家以所謂“地理鄰近”侵占南海島礁,違反國際法相關原則

      “地理鄰近”從來不是解決領土歸屬問題的國際法原則。以“地理鄰近”為由主張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是沒有根據的。在傳統國際法、現代國際法、國際條約、國際司法判例中均不存在依據距離遠近等因素決定領土主權歸屬的國際法規則。菲律賓等部分域內國家以所謂“地理鄰近”為由對南海島嶼提出全部或部分主權要求是荒謬的,妄圖以“距我近者即歸我”的原始邏輯顛覆國際法治準則。

      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覬覦中國南海有關島礁,在不同時期采取了不同的侵權手段和掩護方式。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更是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侵權行為。這反映出菲律賓一些人試圖強化單方面主張的政治算計,暴露出域外國家試圖攪亂南海局勢、挑撥中國與東盟國家關系的險惡用心。多年來,菲律賓為繼續推行領土擴張主義,將其對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非法侵占“合法化”,陸續炮制出“無主地論”“托管地論”“地理鄰近論”“國家安全需要論”以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論”等歪理,既缺乏堅實可靠的事實依據,也不符合國際法關于領土取得的規定,根本站不住腳。

      國際法理論和實踐對于借口“地理鄰近”等因素提出領土主權要求的主張也總是持否定態度的。國際法實踐也完全排斥所謂依據距離遠近來決定領土歸屬的主張。許多國家的島嶼,往往距離本國大陸或主島遠而距他國近。如英吉利海峽中的海峽群島距離法國更近,但它一直歸屬英國所有,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以“鄰近”等因素對南海諸島提出主權要求,理由無法成立,也不符合國際法。

      四、中國主張在南海的海洋權益,符合國際法“陸地統治海洋”原則

      國家的領土主權是其海洋權利的基礎,這是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國際法院在許多判例中指出,“海洋權利源自沿海國對陸地的主權,這可概括為‘陸地統治海洋’原則”“國家對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權利基于陸地統治海洋的原則”。

      “陸地統治海洋”是一項古老的國際法原則。領土主權是主張海洋權益的基礎,海洋權益從領土主權派生而來。1969年國際法院關于北海大陸架案的判決再次重申了這一原則,“陸地是一個國家對其領土的向海延伸部分行使權力的法律淵源”。一個國家只有擁有了大陸或島嶼的主權,才有可能享有該陸地或島嶼附近海域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大陸架是適用“陸地統治海洋原則”的法律概念。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沿海國主張和劃定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國家管轄海域并對其中的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同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序言第5段明確要求,“在妥為顧及所有國家主權的情形下,為海洋建立一種法律秩序”。顯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涉及國家的領土主權。沿海國的主權權利不能否定、損害他國的固有領土主權,也不能夠成為沿海國主張新的領土主權的依據。

      菲律賓提交的仲裁訴訟,涉及的是領土歸屬、海洋劃界、軍事活動 之類的海洋爭端問題,而中國根據國際法享有并且早已聲明免受涉及該類問題的任何國際司法和仲裁管轄的權利。菲律賓費盡心機,企圖把兩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之爭描繪成可以交由國際仲裁來解決的問題,片面解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適用范圍, 卻故意回避“陸地支配海洋”這一國際法重要原則。菲律賓等國關于這些島礁位于其專屬經濟區內或大陸架上,因而應該屬于它的說法本末倒置,既不符合“陸地支配海洋”原則,也違背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意旨和原則。

      五、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受到國際法保護

      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受到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保護,不容否定。中國不僅擁有南海諸島主權,而且充分享有南海歷史性權利,這些權利來自2000多年來中國人民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持續的生產生活實踐,來自中國歷代政府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連續的主權管轄權實踐。

      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并不矛盾。首先,歷史性權利是一般國際法的概念。公約規定并未窮盡全部海洋法的規則,相反卻明確規定公約未予規定部分適用一般國際法。其次,公約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經形成并被持續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公約多處提及“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等,顯然是對歷史性權利的尊重。

      中國開發、管控南海的歷史以及中國的實踐表明:中國對南海諸島享有領土主權,在南海斷續線內海域享有歷史性權利,主要包括對瓊州海峽等歷史性水域的歷史性所有權、傳統捕魚權和歷史性航行權。

      南海斷續線代表了中國對南海諸島的領土主權和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南海諸島附近海域是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中國漁民常年往來于海南島、廣東省與南海各群島之間,從事捕撈、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歷代統治者對南海和南海諸島的認識不斷加深,管理南海諸島的行政建制和管轄日漸完備,南海諸島在事實上是屬于中國的。中國一直在和平、有效地開發、經營、管理、管轄南海,其范圍涵蓋了南海諸島中的主要島礁和海域。

      中國在南海特定海域的歷史性權利,是中國人民在這片海洋空間戰風斗浪、耕海牧漁數千年的自然結果,是對南海有關海域及散布其間的島礁、沙灘、洲的“島水一體”主權權益和海洋權益,是自然生成的,獨一無二的,孕育于中國母體,與母體一體共生共存共發展直至今天。此海洋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中國歷史和傳統中早已根深蒂固。

     結 語

      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年后的今天,維護南海和平穩定,需要充分尊重歷史和法理所確立的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

      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是在歷史發展演變中形成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受到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保護,不容否定。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作為戰后國際秩序的一部分,受《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護。

      中國人民世世代代在南海生產生活,早已成為南海諸島的主人。近百年來,盡管南海風云變幻,盡管南海諸島也短暫遭受過侵略者的荼害,但經過歷史和國際法確定的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無可爭辯的主權不容篡改,中國維護自身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從未動搖過。

      時代潮流,浩浩湯湯。

      和平發展是時代的意志,歷史的鐵律早已證明,逆時妄為注定失敗。及時對南海爭端正本清源,排除域外霸權和域內個別國家謀求私利的消極干擾,是讓南海波濤恢復平靜,讓域內國家再揚友好合作風帆的必要之舉。

      維護“二戰”以來形成的國際秩序,捍衛歷史經緯與正義法理,尊重中國在南海享有的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堅持通過對話協商來妥處分歧、妥善推動南海爭端的和平解決,也是更好應對百年變局、共同建設人類更美好未來的正確之道。

      中華民族是熱愛和平的民族,身體中流淌著和平的血液。作為南海最大沿岸國,中國從維護南海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大局出發,在南海問題產生后的幾十年里始終保持極大克制,從未主動挑起爭議,也沒有采取任何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的行動。中方一貫堅持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全力維護與周邊國家的友好關系,希望共同把南海建成和平、友好和合作之海。

      南海穩,則地區國家受益;南海亂,則地區國家遭殃。南海爭端的熱度必須逐步冷卻下來。南海和平穩定是地區發展的重要前提。守好南海的和平底線至關重要。

      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在南海這一舞臺上,曾有過殖民侵略,有過非法侵占,現在又有人興風作浪,還有人炫耀武力。但是,就像潮水來了又退去一樣,這些圖謀最終都不會有結果。

      無論南海風云怎么變幻, 絕不會是霸道者勝、攪局者勝、破壞者勝,而是仁者勝、和者勝、建設者勝。

      編寫說明與致謝

      《碧波深處有中華—中國在南海領土主權海洋權益的歷史和法理依據》智庫報告由新華社社長、新華社國家高端智庫學術委員會主任傅華任組長,新華社總編輯、新華社國家高端智庫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呂巖松任副組長,新華社副總編輯、新華社國家高端智庫學術委員會執行副主任任衛東任執行副組長。課題組成員包括劉剛、崔峰、周立民、薛穎、王暉余、楊柳、韓冰、趙穎全、梁建強、劉陽、姜鐵英、馬曹冉、郭翔、吳濤、劉贊、閆潔、嚴鈺景、夏天、鄧華、閆睿、洪澤華等。報告英文核校人員包括楊晴川、蔣勵、陳健、韓建軍、孫瑞軍、余忠穩、費列娜、王海清、黃尹甲子等。

      課題于2024年10月啟動,歷時半年多采訪、調研、撰寫、修改、審校完成。

      在報告寫作和發布過程中,中國南海研究院創始院長吳士存、中國南海研究院原院長王勝、中國南海研究院研究員陳相秒、中國南海研究院研究員閆巖、中國南海研究院研究員丁鐸、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院長肖永平、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張輝、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副院長馮潔菡、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教授雷筱璐、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教授蔣小翼、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亞太安全與外交研究室主任張潔、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研究員楊霄、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研究員陳曦笛等專家學者給予了多方面的幫助和指導,在此一并表示誠摯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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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碧波深處有中華——中國在南海領土主權海洋權益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糾錯】 【責任編輯: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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