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的“霸屏廣告”,廣大用戶早就“不能忍”了。
本想刷一刷好友的社交動態、看一看短視頻,“手一抖”卻彈出了電商App的界面。
據媒體記者親測發現,多個常用手機App均出現了類似情況:啟動軟件時,只要有輕微晃動,或者手指不小心碰到屏幕,立刻跳轉到某電商App;想關閉,要么跳轉太快根本來不及點按鈕,要么按鈕很隱蔽很難找到。尤其是在“雙11”等電商購物節時期,“霸屏廣告”出現頻率更是大幅攀升。
此前,按照有關平臺的說法,跳轉到電商App并非“強制”,而是經過了用戶授權。智能手機通過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可以識別用戶輕微搖晃的動作,便以此為依據認為用戶同意打開電商App。
然而,這種近乎無感的操作,顯然違背了主流用戶對自愿選擇的一般理解。首先,絕大多數“霸屏廣告”從未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怎樣的特定操作會觸發跳轉。
其次,為了提升跳轉率,不少App將系統反饋靈敏度調至極高,達到用戶難以自主控制,甚至無法感知的程度。
更有甚者,部分App還會在后臺擅自搜集用戶的瀏覽記錄、搜索數據,構建用戶畫像后精準“灌輸”廣告,為了誘導跳轉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無孔不入的“霸屏廣告”,堪稱移動互聯網中的“牛皮癬”。它不僅嚴重破壞用戶的使用體驗,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與隱私權,更是電商平臺不正當競爭的具體表現。對于這種損害用戶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必須堅決打擊、精準治理。
工信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明確要求:開屏和彈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關閉按鈕,保證用戶可以便捷關閉;不得頻繁彈窗干擾用戶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熱力圖”、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
囂張的“霸屏廣告”,廣大用戶早就“不能忍”了。前不久,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已經收到相關舉報,并交由網監分局辦理,目前已針對此問題展開調查。
電商平臺即便不是發布廣告的媒介,但作為廣告主和流量直接受益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半p11”固然是年末電商競爭的關鍵節點,但業績增長終究要靠優質服務維系消費者信任,“比爛”式的惡性流量競爭注定難以長久。
而對于高頻出現“霸屏廣告”的社交平臺、短視頻平臺、新聞資訊類平臺,更需主動壓實主體責任,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堅決杜絕違規搜集用戶信息的操作。
說到底,用戶選擇這些平臺,核心是為了獲取內容與服務,而非被動觀看廣告,更不想莫名其妙跳轉到其他電商App。
唯有多方合力、標本兼治,才能肅清移動互聯網空間的“廣告污染”,讓手機的使用體驗回歸應有的清爽。(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