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訴自媒體侵權案勝訴
新華網北京3月18日電(芮靜)3月17日,“中國石油辟謠平臺”發布首發信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石油)訴自媒體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宣判,中國石油勝訴。因侵犯名譽權等,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被告安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在今日頭條、西瓜視頻、懂車帝平臺,通過其網絡賬號以刊登聲明的方式,連續七日向中國石油賠禮道歉,以消除侵權行為給中國石油造成的影響,同時判令被告安某某賠償中國石油相關經濟損失及法律維權合理開支。
本案起因為2023年10月,安某某在其自媒體賬號連發12條虛假信息,憑空捏造“中國石油工作人員稱1升汽油等于800毫升”等謠言,并配有視頻號直播截圖,挑起公眾對中國石油產品及服務的質疑。相關話題沖上熱搜,引發大量關于中國石油的負面評價。隨后,中國石油將安某某起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北京互聯網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消費者有權對經營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進行輿論監督、批評、評論,但應當具備相應的事實依據。被告在涉案視頻與文章中傳播中國石油向公眾提供的油品“缺斤少兩”等虛假信息,明確知曉涉案視頻會損害公眾對于中國石油的信賴,并放任該損害擴大,主觀過錯明顯。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史玉生認為,油品計量標準等問題事關老百姓日常生活、事關國計民生,關注度極高。該自媒體賬號主體的行為不僅損害了中國石油合法權益,還在輿論場滋生負能量,對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影響。希望以此案判決為契機,發揮審判的社會治理功能,讓中央企業免受不法行為侵犯,維護網絡空間健康、和諧與安全。
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一些“自媒體”散布傳播涉企虛假負面信息、蓄意抹黑企業,如捏造“1升等于800毫升”“外資加油站被迫漲價”等謠言,將企業正常水平的負債炒作為“天價虧損”等,影響了企業經營發展。2024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就曾發布多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暴力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堅決懲治“按鍵傷企”,引導企業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引導廣大網民增強法治意識,依法上網用網,共建清朗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