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每個月多拿一部分到手收入,勞動者向公司申請不繳納社保,以公司每月支付現金補貼作為替代,公司是否可以據此豁免員工的社保繳納義務呢?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提示廣大勞動者,繳納社??梢垣@得醫療、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等多方面的保障,能夠在面對疾病、退休、失業、意外等情況時減輕經濟負擔,保障安全和福祉。同時,法官提示用人單位,即便勞動者自愿放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仍需承擔工傷賠償等責任,并伴隨未繳納社保的行政處罰風險,存在重大用工隱患。
記者:吳文詡、馬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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